基本条件
政治素质与职业精神: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协作精神、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。
身心健康:身心健康,心理素质良好,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。
职业资格: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,并按规定进行注册,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。
学历与资历要求
博士学位: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。
硕士学位: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。
大学本科学历: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。
大学专科学历:预防医学、卫生技术、药学(包括西药和中药)和护理专业的资格,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。
专业能力要求
专业经验:在中级职称职务期间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,确保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,也要具备拿下职称的实力。
科研成果:获得国家三等或省、部级三等,地市(厅局)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(前4位作者)。
荣誉称号: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,全国模范护士,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称号者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(不含协会、团体授予的称号)。
其他要求
工作业绩:担任主管护师5年以上,并且近3年内在县级以上医院护理部担任正、副主任,实际工作业绩突出。
破格申报:大专学历(后学历)破格申报人员,从事专业工作须满20年,并取得大专学历后须满3年;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