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份证原件(在有效期内)。
毕业证书原件,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,可免交原件。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,还须提交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或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)或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。
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,如体检结论明确为“合格”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,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。
个人最近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(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),背面注明姓名、报名号、身份证号。
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,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,可免交原件。
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由系统核验,无需提交证书原件。
个人承诺书,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、本人签名拍照后,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。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《个人承诺书》,可在成功报名后,在预览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时查看整体效果。如预览时发现《个人承诺书》位置不正确、签名不清晰,请重新上传。
无犯罪记录证明,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,无需提交。